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熊源 记者胡毅)4月28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日,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共9类食品59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
具体不合格情况为,十堰天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加钙莲子藕粉(生产日期:2019-11-25),霉菌检出值为9.6×102CFU/g,9.8×102CFU/g,1.0×103CFU/g,9.4×102CFU/g,1.8×102CFU/g,标准规定为n=5,c=2,m=50CFU/g,M=102CFU/g。
武汉市洪山区大众禽蛋经营部销售的白壳鸡蛋(抽样日期:2019-11-21),氟苯尼考检出值为0.42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武汉市洪山区少华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19-11-22),腐霉利检出值为0.59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邱家咀农贸市场刘桂姣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19-11-23),腐霉利检出值为2.9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据了解,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002年235号公告)》(注:2020年4月1日起,该公告相关部分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代替)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期家禽中禁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十堰、鄂州、荆州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