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严格检查市场主体资格,重点查看各食品、餐饮经营户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食品、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从源头上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元宵等重点食品的外部包装、产品合格证、QS生产许可标志、生产标识、生产日期、存贮条件进行检查,严禁“三无”商品、过期产品流入市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将现场检查与政策宣传相结合,在检查的同时,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食品经营户及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守法经营。有效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和广大群众维权、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该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时解答、受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元宵时要注意索要和保存购物凭证,以便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