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云济凯 赵泽瑞) 针对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新要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强化指导,督促企业履行年报义务,切实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更新监管理念 实现重点突破
进一步夯实“公示即监管”工作理念,把督促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作为服务企业发展和加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告知市场主体依法按时报送年报是其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其享受信用红利。在此基础上,抓住上一年度新设立企业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两个关键点,精准施策,将其作为提升年报公示率的突破口,稳步推进年报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设定的“2019年度企业年报率不低于90%”的工作目标。
注重监管闭环 推进清理规范
继续推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加强与税务等有关部门协同合作,积极推进未年报企业的注销与吊销工作,引导其有序退出市场,逐步实现“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基本消除。一方面,通过“加分子”,精准催报,推动企业尽快年报,正向提升年报公示率;另一方面,通过“减分母”,确保办理注销的企业尽快完成注销程序,该吊销的企业尽快吊销,有效减少应年报企业基数,反向拉高年报公示率。
加强宣传引导 提升履责意识
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登记窗口、市场监管所、各主要街道、重点市场张贴宣传海报、利用电子屏进行宣传,切实把年报公示要求逐户告知市场主体,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通过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年报通告,向市场主体推送年报操作指南、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采取精准宣传、分门别类组织引导、集中上门服务,向未年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络员“点对点”、“一对一”精准发送短信提醒通知等方式,督促市场主体从速年报。定期召开年报工作推进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措施和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统筹安排,并向上级汇报年报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支持。
做好咨询解答 解决申报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相关股室认真指导市场主体准确填报年报信息,统一答复口径,为市场主体提供详实的填报说明。对公布在公示系统等媒介的咨询电话,专人负责接听,要求接听人员熟悉软件,做好市场主体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和困难问题的解答工作,对申报中由于软件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在受理后及时与业务部门联系,并主动向当事人反馈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