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王正心 连待待)日前,由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制定的《绍兴市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政策指引》(绍市监管〔2020〕45号)文件正式印发,为开展个体工商户扶持工作提供切实指导。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制定的《绍兴市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政策指引》
推动复工复产,鼓励开展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招工专场活动。
优化准入服务,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登记注册服务,材料齐全合法的,当日办结,免费寄递;允许个体工商户非关键性材料容缺受理;对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营业期限到期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
补助返程路费,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的市外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保,并通过铁路、客运汽车方式自行返绍的,可按省内市外200 元/人、华东地区500 元/人、其他地区8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保障复工复产防疫物资,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参与,开辟专栏预约申请。
实行税收减免,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的预征率缴纳增值税;对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因受疫情影响实际营业额明显低于定额的适当下调定额;对受疫情影响实际停业但未及时办理停业手续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可以先行免缴当期应缴的定额税款,事后补办停业手续;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降低用电用气用水费用,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降低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的个体工商户电费,统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自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个体工商户到户气价、水价统一下调10%。2020年上半年,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减免社保费用,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2月至6月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
减免房租,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国资委所属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免收2个月租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减免执行期限从2月10日起至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
减免检验检测费用,2020年2月16日至4月1日,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的产品检验费用;2020年2月10日至4月1日,减免个体工商户的防疫防护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费用;2020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9日,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的检验检测费用。
减免贷款利息,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因疫情被列入负面清单导致一个月以上未正常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疫情歇业期间贷款利息。
延长贷款期限,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个体工商户贷款,结合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和付息安排,还本和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 2020年6月30日。
提高信贷审批效率,提高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审批效率,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具体可咨询相关办理银行。
降低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予以复工复产专项支小再贷款支持,利率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0个基点(4.55%)。同时地方财政贴息30%(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再贷款期限小于1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不超过3.185%。
鼓励减免网络费用,对办理互联网专线的网吧业主,可减免2020年2、3月两个月的宽带服务费用(电信)、可减免2020年2—4月三个月的宽带服务费用(移动、联通)。
发挥电商平台作用,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出台帮扶个体工商户的专项举措,放宽入住条件,极速办理线上开店业务,开展“网上餐厅”、“网上菜场”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