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下旬,洪山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湘H牌照的银色小型皮卡车常于夜间在辖区内穿梭,形迹十分可疑。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该车辆的为一名40多岁的男子张某,该车常在凌晨三四时出现,穿梭于捞刀河附近至四方坪某菜市场,并将车上载着的猪肉在市场某摊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定价进行售卖,或卖给其他商贩。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确定张某销售的是未经质检部门检验的“白板肉”。民警循线深挖,并对该嫌疑车辆进行跟踪,摸排到张某在捞刀河某地区私自建有一个黑屠宰场,其长期从其他地方购进老母猪,并于每日凌晨在该屠宰场和其雇佣的杀猪师傅李某一起将猪杀掉,再将猪肉运往四方坪某菜市场,和其老婆李某平一起将肉卖掉。
4月4日凌晨3时,民警成功将正在运输猪肉的张某抓获,涉案嫌疑人李某及李某平也相继到案,3人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其从2017年3月开始经营这个黑屠宰场至今,两年共销售母猪肉近8万公斤,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人员李某被依法教育训诫。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