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兰州市将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设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分三步走建设“食安兰州”
据悉,兰州市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兰州市初步建成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市农产品和食品抽检总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稳定在75%以上。
到2025年,“金城美食,食安兰州”品牌效应初具规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风险管控能力大幅提升,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打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全面形成,所有区县达到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建设标准,建成省级食品安全城市,整市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成1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成2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实现“四个明显提升”,党和政府、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实现“三个满意”。
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集约化、规模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占比重明显增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达到国内较高水平,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有效运行,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兰州市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将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实施意见》指出,今后,兰州市将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同时,持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规范标准管理工作程序,加强标准实施执行情况的调研和监督管理,强化标准与监管的衔接。
此外,还将进一步创新标准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问题收集反馈和协调机制,收集标准及补充检验方法制修订立项建议。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加快推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引导鼓励行业协会参与编制特色食品地方标准,规范地方特色食品的原料、工艺、质量等,促进地方特色美食文化传承。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完善配套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创新,推动企业主导或参与先进标准制修订。(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