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9”活动中,对大型超市业主擅自经营“三无”预包装食品实施了现场教育警戒和立案查处。
近日,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9”活动暨“辣条”市场专项整治中,对辖区各大超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有大量的预包装食品均是经营者擅自使用塑胶密封袋将散装的豆干、山楂、莲子、葛根、黑豆等食品实施定量或不定量预包装,预包装袋上均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数量、价格、产地等相关数据信息。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一)、(二)、 (三)、(四)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对生产经营的业主实施了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台次,检查管辖区大型超市32家,现场行政指导6家企业,发出责任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对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立案待处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