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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出台关于《餐饮业复工复产监管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0-04-03 13:25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彭洪波
摘要:近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相关文件,要求餐饮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逐步有序有条件放开经营基础条件好的餐饮单位,围绕防疫安全和食品安全把好"八关",助力复工复产。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 胡毅)4月2日,记者获悉,为助力复工复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印发了《餐饮业复工复产监管指南(试行)》。 

《餐饮业复工复产监管指南(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为助力复工复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当前餐饮服务监管应坚持以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首要任务,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指导餐饮业有序复工开业,有条件放开堂食经营,大力推行网络订餐、团餐定制、定点送餐、"打包带走"等"无聚集无接触式"餐饮服务,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措施,确保防疫安全和食品安全。

二、恢复堂食经营的基本条件及程序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各地可选择经营基础条件好的餐饮单位作为堂食经营试点,逐步有序有条件放开。恢复堂食经营的基本条件是:①经营场所通风;②经营环境清洁消杀;③餐用具清洗消毒;④库存食材清理整理;⑤员工及其家人健康状况清楚;⑥排队取餐和就餐间距分别保持1米以上;⑦不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餐饮单位复工开业前,应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现场核查申请,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当地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通过后方可复工开业,并持续保持开业条件。待疫情解除后再对经营条件作相应调整。

三、围绕防疫安全和食品安全把好"八关"

1.培训关。复工开业前应联合有关单位对辖区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视频、网课、小型会议、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0年2月6日联合下发的《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各级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并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从业人员培训。

2.环境关。督促餐饮单位在复工开业前对经营场所进行搬家式大扫除,彻底清洁消杀,改善通风条件。恢复营业后持续保持开业条件,坚持每天不少于2次清洁消杀,并做好消杀记录。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措施,保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

3.食材关。对库存食材进行全面清理整理,严禁加工使用过期或变质食材。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落实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餐盒等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食品级标准,从正规渠道购进。 4.健康关。督促餐饮单位加强员工健康管理,落实持健康证明上岗和每日对员工进行晨检及体温监测。配备必要的洗手设施及快速洗手消毒剂、皂液等卫生用品。做好顾客体温监测。 5.操作关。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上岗,食品加工制作和食品配送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做到食品生熟分开,避免食品交叉污染。拒绝加工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食品及原料。加强消杀产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事件。

6.消毒关。严格落实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设备,做好餐用具消毒记录。 7.间距关。排队取餐和就餐间距分别保持1米以上。

8.应急关。督促餐饮单位落实设置隔离室等隔离防护措施。当员工或者就餐顾客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时,餐饮单位应及时联系社区和当地防疫部门妥善处置,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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