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市场监管局东山分局接到举报,查获一起涉嫌销售以次充好复合肥案。经鹤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人员检测,圣之东硅钾肥复合肥料氮含量明显低于标注含量。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纪祥勇 纪海燕)3月19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接到举报,有一辆载有50吨“假化肥”的运输货车正在伊春大箐山县前往鹤岗市东山区。该局立即开会研究部署,决定联合鹤岗市公安局、鹤岗市公安局鹤东分局、鹤岗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联合办案。
经检查,该车辆上装有黑龙江省圣东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圣之东硅钾肥”复合肥料50吨。联合办案人员立即对该批化肥进行了随机抽样,并委托鹤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鹤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抽调专业检测人员迅速检测,连夜工作,检验结果显示送检化肥样品主要有效成分“氮”含量明显低于标注含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涉嫌销售以次充好产品,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当即决定立案调查,并对涉案的50吨“圣之东硅钾肥”复合肥料进行了扣押封存。3月21日,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依法将该案件移交鹤岗市公安局鹤东分局,并配合鹤东分局进行调查、取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