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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监管与服务并重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2020-03-24 16:31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赵泽瑞
摘要: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保障疫情防控用械质量安全;开辟绿色通道,保证防护用品有效供给;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大巡查检查,落实联防联控要求;监管与服务并重,助推企业复产复工。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哈斯 赵泽瑞) 为妥善应对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原则,坚决执行、快速响应阿拉善盟委、行署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策部署,立足职责,恪尽职守,围绕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测温枪、酒精等重点医疗器械,监管与服务并重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器械供应和质量安全。

提高思想认识 保障疫情防控用械质量安全

及时传达《国家药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疫情期间加强药械经营使用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全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所需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测温枪、酒精等重点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作为当前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保障疫情防控用械质量安全。

开辟绿色通道 保证防护用品有效供给

发布《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经营疫情防控用第二类医疗器械开通绿色通道及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启动应急审批。对注册、生产疫情防护相关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提供优先服务,专人指导服务。对经营疫情防护相关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可在告知属地市场监管局前提下,先经营后补办备案手续。截止目前,已对3家经营二类医疗器械药店开通绿色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放开符合质量标准的进口或无中文标识口罩销售。发布医用口罩消费提示,指导群众正确选购、佩戴防护口罩,积极解答医疗器械范畴的医用口罩的分类和普通口罩的区别,生产、经营医用口罩的政策规定,对国外口罩进关、经营的相关规定的咨询,指导。截止日前,接听各类咨询、指导、办理电话42次。

全面摸底统计 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对全盟6家批发连锁总部储备药品、医疗器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及时上报,为补充全盟医疗物资提供有效信息渠道。约谈辖区6家药品批发企业和连锁总部负责人,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组织货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供应。截止目前,全盟各药店共购销口罩11.94万只、测温枪200只、消杀防护用品6.8万余瓶,有效缓解了疫情期间防护用品市场供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规范公告》告诫药械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保证产品质量,杜绝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等行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维护经营秩序。四是阿盟医药、卫康药店、祥和药业3家连锁企业为盟疫情防控指挥部投放4.2万只一次性防护口罩和平价销售泡腾片7.5万瓶。

加大巡查检查 落实联防联控要求

严格落实盟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并对正常营业零售药店进行了全覆盖实地检查。严格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落实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情况,督促企业严格实施经营管理规范,落实药械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打击各类不符合标准、假冒伪劣、过期失效,非法渠道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从业人员、经营场所消毒档案,要求凡进店购械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营业场所门口放置消毒垫,自行疏导人员,避免人群聚焦。截止目前,全盟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069家次。

监管与服务并重 助推企业复产复工

为全面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有关加强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相关要求,执法人员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医疗经营单位,全面掌握全盟医疗器械复工诉求,宣传复工复产政策,确保复工复产政策应知尽知,做好复工营业的准备工作。截止目前、全盟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152家、营业146家,营业率96.6%。

下一步,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聚焦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防疫规范,加强对医疗器械质量管控,加大对假冒伪劣医疗器械产品的打击力度,关注防控用品市场供需,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和用械市场供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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