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春辉)3月19日,河北省邯郸市政府食安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农村群众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全面分析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梳理风险隐患,研究应对治理措施,定期组织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开展会商和联查联动工作,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各级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监管执法整体合力,坚决消除农村食品监管盲区和死角,严惩各类食品、食用农产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力保障农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通知》强调,在种养殖环节,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以种养殖户、畜禽屠宰厂等为重点,农作物种植过程中,严查添加高毒剧毒农药和国家禁止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以及违反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限量化等行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严查在饲料中添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严查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在蛋鸡、蛋鸭等养殖过程中,严查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饲料、在饲料中添加氯霉素和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原料药等药物以及超限量使用斑蝥黄等添加剂行为。监督畜禽屠宰厂规范执行畜禽屠宰和检验检疫行为,严厉打击畜禽肉类注水等违法行为。查处取缔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的私屠滥宰窝点。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衔接,加强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
在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义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强化“双随机”抽查检查,从严查处无证照、无“三小”登记证、备案卡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劣质或有毒有害原料生产加工制售食品、制售过期变质食品、“两超一非”食品、问题“辣条”等五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市庙会经营行为,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抽检。加强对制售侵权假冒食品和违法广告打击力度,持续开展打击防控“山寨”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遏制仿冒、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三无”等问题食品在农村等区域的蔓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监管力度,大力整治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整治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打击合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治理效果整体提升。
《通知》要求,大力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单位打造提升工程,督促参创单位对照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标准、“百千万”食品超市(店)示范创建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标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建章立制、自查自纠、完善整改,促进食品经营行业普遍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将“百千万”食品超市(店)示范创建活动向农村地区延伸,今年各县(市、区)每个行政村均培树不少于1家标准化示范超市,以树立典范的方式引领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带动食品销售行业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