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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三门县调整疫情管控措施 餐饮服务单位有条件恢复堂食

2020-03-20 10:09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蒋滢
摘要:3月19日,台州三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管控措施的通告,通告中要求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有条件的全面经营堂食。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连待待 戴正聪)为贯彻落实“两手硬、两战赢”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319日,台州三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管控措施的通告(第50号)

通告中要求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有条件的全面经营堂食。餐饮服务单位在全面做好疫情管控措施,落实防疫要求(第45号通告)的基础上,有条件经营堂食。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集体聚餐,大堂、大厅、包厢就餐人数不超过可容纳用餐人数的50%,每桌就餐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同包厢两桌以上的,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倡导文明就餐,推行公筷公勺行动。

此外,茶室恢复开放,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接待人数不能超过经营场所座位数的50%。健身房、游泳馆、台球室、足浴、美容美发美体、洗浴(仅限淋浴服务)恢复开放。这些营业场所必须做好公共区域以及毛巾等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室内外体育场馆恢复开放。其中,图书馆(含24小时自助图书馆)暂时仅恢复文献借还服务,不接受在馆阅览、自修。对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场)、网吧、舞厅、KTV、酒吧、课外培训机构(含早教),农村家宴中心、老年协会活动室、殡仪馆治丧场所、文化礼堂、宗教场所等人员集聚场所,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各经营场所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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