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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餐饮企业注意了 市场监管局最新通告来了

2020-03-18 13:33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彭洪波
摘要:近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相关文件,呼吁推行"无聚集无接触式"餐饮服务新业态,推荐网络订餐、团餐定制、定点送餐等,减少疫情风险。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熊源 记者胡毅)3月17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聚集无接触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大力推行网络订餐、团餐定制、定点送餐、打包带走等"无聚集无接触式"餐饮服务方式。 

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大力推行"无聚集无接触式"餐饮服务新业态,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开业的基本条件是"四清一不",即:经营环境清洁消杀、餐饮具清洗消毒、库存食材清理整理(严禁加工使用过期或变质食材)、员工及其家人健康状况清楚(健康码绿码),不堂食(打包带走)。复工后继续落实每天环境消杀、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把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到实处。

2.大力推行网络订餐、团餐定制、定点送餐、打包带走等"无聚集无接触式"餐饮服务方式。消费者自取订餐时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对分餐、送餐、取餐要采取物理隔离防护,严禁聚集就餐。

3.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好餐饮具、取餐场所、后厨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对经营场所每天全面消毒2次以上,并做好消毒登记。

4.餐饮服务单位要开展春节存货及食品原料全面清理,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严格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贮存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原料入出库台账,规范食品贮存管理行为。餐饮服务场所禁止经营加工野生动物肉制品、禁止圈养及宰杀活禽;不得采购经营索证索票不全、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肉及制品(含白条鸡等)。

5.餐饮服务单位、配送单位必须做明码示价,不得乱涨价滥收费。

6.广大消费者应自觉遵守出门戴口罩、有序有距排队取餐、打包带走、不堂食、垃圾不乱扔等规定,做文明市民。

7.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有关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消费者发现食品质量安全及价格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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