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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南城县强化小餐饮小食杂店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2020-03-18 11:58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龙红泥
摘要:近日,抚州市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加强了小餐饮小食杂店等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并将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纳入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重要内容。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揭方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3月16日起,抚州市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强化了小餐饮小食杂店等市场主体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该局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检查项目包括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据悉,该局严格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的要求,明确健康体检不作为小餐饮小食杂店申办食品经营许可(登记)的前置条件,许可受理机关在受理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或“以照含证”申请时,如果申请人已进行了健康体检并获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合格证卡片的,由许可受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许可(登记)管理系统中录入从业人员体检信息,如果申请人未进行健康体检的,许可受理人员应向其出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告知书。
同时,该局将从业人员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纳入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对新办理许可(登记)的食品经营单位在3天内开展首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体检证明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15天内整改到位。如果整改期满仍未办理健康体检证明的,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6项予以5千至5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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