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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发布关于餐饮服务业恢复堂餐经营防疫规范的公告

2020-03-13 17:03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赵泽瑞
摘要: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严格落实原料采购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相关餐饮单位暂不得提供群体性聚餐服务。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陈学敏 赵泽瑞)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阿拉善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11号公告》,就全盟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餐经营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要求自3月14日起严格控制堂餐人员数量,大厅和包厢内同时就餐人数不得超过原餐位数的50%。并且相关餐饮单位暂不得提供引起人员聚集的生日宴、同学宴、红白事等群体性聚餐服务。

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落实消杀通风、垃圾清运、防控物资储备等措施。复工营业前要对营业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每天对就餐场地、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进行消毒保洁。

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强化人员返岗管理,准确掌握员工出行动态和健康状况并建立信息档案。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晨午检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个人消毒等制度。提倡提供一次性清洁用品,同桌就餐者须使用“公筷公勺”等公用餐具。

严格落实原料采购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及时销毁处理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并做好记录。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加工操作。不得经营野生动物制品和菜肴,严禁营业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禽。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不按规定落实防疫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可拔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为复工市场主体提供免费消毒液。领取联系人:马树庭,联系电话:155048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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