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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部分行业商贸服务业复工营业情况分析

2020-03-06 12:04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赵泽瑞
摘要: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行业复工营业防疫规范》,全力推动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等行业有序复工营业。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泽瑞) 根据阿拉善盟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2月21日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行业复工营业防疫规范》,按照“分类施策、宽进严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思路,全力推动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等行业有序复工营业。截至目前总体情况如下:

阿拉善盟相关商贸服务业复工营业基本情况

阿拉善盟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并纳入统计范围的相关行业商贸服务业共18090户,截至3月2日,复工营业4351户,营业率为24.1%。(一)批发和零售业,截至3月2日,全盟共有集贸市场12处,营业9处,营业率为75%;商场超市(含零售综合商店、便利店、肉菜蛋等经营户)3181户,营业1731户,营业率为54.4%;零售药店(药械经销户)172户,营业162户,营业率为94.2%。目前,全盟各地区粮油、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能够满足群众需求。(二)餐饮服务业,截至3月2日,全盟共有餐饮单位3486户,复工营业402户,营业率为11.5%。复工营业餐饮单位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小吃店、快餐店等为主,中餐、火锅等品种和大中型餐饮单位复工率相对较低。(三)其他商贸服务行业,截至3月2日,阿拉善盟共有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284户,营业109户,营业率38.4%;阿拉善盟共有化妆品经营、服装销售、生资日杂、家居建材、洗车行、母婴用品、土特产和奇石销售、打字复印、家电数码、维修裁剪等不涉及其他行政审批许可的居民服务行业10955户,营业1938户,营业率17.7%。

现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数据分析及基层监管人员走访检查可以反映出,部分行业经营主体存在复工积极性不高、营业率较低且增长缓慢的现象,其中以餐饮业较为突出。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经营成本相对较高,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只能提供网络订餐或现场打包带餐服务,不得提供堂餐,而大中型餐饮单位营业方式主要以宴会、堂食、包厢等聚众型用餐为主,外卖配送、现场打包营业额较低,复工营业后需承担员工工资、房屋租金及储备食材损耗等多重支出,营业成本高,导致大部分经营主体复工营业意愿较低,均在等待疫情解除彻底放开经营条件。(二)消费群体没有完全形成,部分旗区常住人口少,受疫情影响,企业返岗人员较少,部分企业尚未恢复生产、建设项目尚未开工,且小区管控严格,人员流动较少,主要消费群体未形成,导致复工营业率低。(三)防疫用品短缺,根据各旗区已出台的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安排,需要在防控机制、员工排查、防护物资、内部管理等方面全部到位的前提下,才能复工复产。目前,由于测温仪、防护口罩、医用酒精等防护用品短缺,难以达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影响了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四)基层监管压力较大,部分复工营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疫情防控意识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能严格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规避风险,部分旗区采取报备制度、实地核查、设置前置条件等方式加强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开工复工的门槛。高新区因流动人口猛增,管理难度加大,仍然未放开经营性餐饮单位复工。虽然2月25日我局针对以上情况再次跟进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复工营业有关措施的公告》,但是仍然无法打消旗区顾虑。

对策及措施:(一)确保政策规定落到实处。一是用好市场监管政策工具箱,打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组合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确保已经出台的政策落地到位。二是加大对基层的督导力度,坚决杜绝自设条件、随意提高门槛等阻碍复工营业的行为。三是持续关注复工复产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特别关注企业在复工复产遇到的实际困难,了解掌握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倾听地方和企业对政策措施的建议,研判形势、提前谋划,以更加具体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有效的作为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经济。(二)加强复工营业帮扶指导。一是持续加大对复工营业市场主体落实防疫规范的指导力度,规范市场主体防控措施和经营行为,打消市场主体顾虑,加快速度推进各行业有序复工。二是继续全面推行不见面政务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开辟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延长行政许可期限、简化企业信用修复、实施“先证后查”等措施,降低成本,减轻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复工复产进度。三是发挥好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平台等优势,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技术支撑。四是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方式融资,缓解复工复产资金困难。五是主动回应企业需求,协调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实际困难,帮扶指导各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有效开展复工复产。(三)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足本职,“对症下药”,持续聚焦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各行业领域防疫规范,加强对价格监测、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管控,加大对价格、产品质量、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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