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定荣林励 郑如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委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杜绝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校园食品安全,4月3日,福州市连江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培训。
培训会上,连江县政府陈坚斯副县长就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提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二是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三是明确职责,强化督查,分工协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该县食安办主任刘永土对近期开展的校园及校园周边风险隐患排查情况作了通报,并要求各学校要按照国家食安办提出的几项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抓好落实,对前期排查出存在的隐患,如期进行整改等具体贯彻意见。
随后,原福建医科大学郭胜利副教授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指导。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等。
参加本次培训的有该县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分管领导及食安办负责人和辖区各高校、中小学校分管领导及幼儿园、学校食堂负责人等,共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