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黄雅琴 华成明)云南省已全面清理检查各类场所4.9万余处(次),野生动物经营公开市场基本实现“零交易”。这是2020年3月3日下午从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的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今天是第七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我们召开了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场新闻发布会,邀请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云南省人大农委、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等部门,解读《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在谈到如何加强监管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时,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翔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决定》,切实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市场主体名称清理规范,严格市场主体名称审核,将“野味”“野生动物”字样加入全省市场主体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在登记注册中含“野生动物”“野味”字样申请一律不予核准通过。对于已经登记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开展对餐饮单位“大排查”,严格禁止餐饮单位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现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处理,深挖源头等。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云南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在全国起步较早,尤其是近20年来,云南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种质资源,适度发展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截至目前,全省有合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殖户2131个,养殖的种类主要包括野猪、蓝孔雀、蛙、雉鸡、蛇、梅花鹿等,总存栏量约有264.7万头(只)。经初步评估,固定资产投入超过12.4亿元,从业人员8030余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出台后,我们正抓紧制定科学、规范、可行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分类管理措施。一方面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封控消毒,禁止交易,严禁遗弃和宰杀野生动物。另一方面按照国家林草局通知要求,迅速开展产业清理整顿基础工作,在前期排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已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进行清理统计,逐个核实繁育场所实际固定投资、繁育动物种类及存栏量,组织研究起草有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科学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如何处理缴获的野生动物、怎样避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方面的传播?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福昌表示,主要从3个方面进行处置。第一,就地查封。对驯养繁殖场所,一些无证或是超范围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实行封控隔离,责令驯养的繁殖单位妥善饲养,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处理。第二,收缴移交。主要针对非法猎捕、非法收购或是个人违法饲养野生动物的活体,依法收缴。收缴后移交给野生动物救助机构,并进行严格管理。第三,组织销毁。主要针对收缴到的野生动物死体或制品等,这类的野生动物可能会造成疫情的传播,由森林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对确实没有保留必要和保留价值的野生动物死体或制品按照程序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据了解: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74214个次,经营户270000多户次,监测广告39000多条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3000多个次,发现核查野生动物交易信息16条,调查处理涉及野生动物交易举报投诉5件,移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案件1件;统筹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一半以上的警力,组建了169支专项打击、清理查缉、党员先锋突击队,直接深入疫情防控的最前沿第一线,全力奋进。
据悉:截至目前,云南省已全面清理检查各类场所4.9万余处(次),野生动物经营公开市场基本实现“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