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青海省为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把脉问诊”。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周福强 高光仁)为进一步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青海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把脉问诊”。
为消除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从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全面开展自查、加强原料购进管理、加强环境和就餐用具消毒管理、规范加工操作行为、加强供餐环节的管理、严格控制高风险品种等七个方面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采取切实措施,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抓住食堂供餐重点环节,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和排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通知》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夯实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查学校周边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违规违法行为。积极鼓励学校食堂建设“阳光厨房”,通过互联网与社会对接,实现学校食堂实时公开的社会化监督模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食品安全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和检测互认、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