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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广告10万条以上 成都市加强疫情期间广告监管

2020-03-03 18:24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程伯全
摘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广告监管部门重点加强涉及“新冠肺炎”商品和服务广告的监管,并加强行政指导,有力维护全市广告市场的稳定有序。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黄浩 记者程伯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广告监管,对虚假违法广告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力维护全市广告市场的稳定有序。记者从该局获悉,1月22日至今,共监测媒体广告139153条次,发现疫情有关广告线索3条次,立案查处相关案件2件。

据悉,在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的前两日,市市场监管局就对加强广告监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相关部署。一是要求全市广告监管部门重点加强涉及“新冠肺炎”商品和服务广告的监管,按照“分工负责、及时报告、加强预防、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原则,强化“一事一报”应急处置机制;二是加强行政指导,发布广告审查工作提示,要求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广告发布审查,坚决杜绝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大局的虚假违法广告。

1月22日,该局监测发现,在“XX牌空气杀菌电热片”的宣传广告中,存在“有效杀灭自然菌、预防交叉传播感染、空气杀菌保健康”等广告内容。通过核查发现,该电热片具备一定杀灭自然菌的作用,但广告主无法提供“预防交叉传播感染”的证明文件,因此立即要求其停止发布,避免造成公众误解。据了解,疫情期间该局共立案查处相关广告案件2件,均已按照流程依法进行处置。

此外,该局还向全市广告经营者发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市广告人在行动》倡议书,倡议广告经营者守法经营,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履行社会责任。目前,该倡议得到了公交、机场、电梯、LED屏等场所的广告经营者积极响应。

“我们将继续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相关负责人提醒全市广告经营者和发布单位,禁止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责令停止发布,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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