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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告诫 鹰潭全面禁止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野生动物

2020-03-03 15:25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徐佳
摘要:为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近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发出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经营的“五条”提醒告诫,并鼓励市民监督举报。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安江)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发出“五条”提醒告诫,要求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经营。

一是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二是严禁采购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下同),不得提供陆生野生动物菜品。

三是3月8日前,开展自查和清理,餐饮经营场所内不得饲养、存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是3月8日之后,店内菜谱及广告中不得出现“野味”、“山珍野味”、“野生”等含有野生动物的信息。

五是发现餐饮单位有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的,可通过“12315”热线或“鹰潭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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