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从4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领城是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行业和领城。
根据专项执法行动安排,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严厉打击三种违法行为:一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二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三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违法行为。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突出专项执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为,坚持打击、规范、宣传“三位一体”,进一步强化执法联动,深挖案件线索,夯实工作责任,严格执法程序,有效遏制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