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台州仙居县市场监管局对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等单位开展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检查,进行检查的46个经营场所未发现野生动物违法交易活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朱利安 记者 连待待 戴正聪)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对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陆续复工的酒楼饭馆(农家乐)等单位开展检查,要求食品经营者不得采购、经营、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得提供所谓的“野味”。此次行动,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46个次,拆除带有“野味”字样的招牌广告3个,未发现野生动物违法交易活动。
仙居县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开展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