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26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提示函》,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做好风险分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按月开展重点类别(肉制品、乳制品等)专项整治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韦梦娟 记者程家武)近期,安徽省合肥市食品生产企业陆续复工,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2月26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提示函》,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近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风险分级工作,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及时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分级,保证企业处于动态管理状态,3月底前完成风险分级工作;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疫情期间正确使用消毒剂,避免造成食品污染,保证食品安全,3月底前完成检查覆盖率不低于20%;三是按月开展重点类别(肉制品、乳制品等)专项整治,要克服等一等缓一缓工作思想,每月底前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报送;四是在省、市年度工作会议延迟情况下,提前谋划推动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