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宿迁全市共有“老字号”企业15家,其中“中华老字号”3家、“江苏老字号”4家、“宿迁老字号”8家。为规范“老字号”企业发展,3月28日,宿迁市市场监管局、宿迁市商务局、宿迁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对上述企业进行了联合约谈,通报了“同仁堂蜂蜜事件”处理情况,并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珍惜品牌荣誉。坚持质量为先、诚信为本、消费者利益至上原则,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道德底线,恪守信用承诺,努力提升商业信誉。二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老字号企业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社会认可度,要带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自治水平,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要强化品牌意识。制订实施适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品牌发展规划,深入挖掘老字号品牌的文化内涵,提升老字号品牌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市场价值,增强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