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泽瑞)根据《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经济和社会运行指导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纪要》,为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有序复工营业,现就有关措施如下:
严格落实《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隔离观察工作的紧急通知》,不得人为提高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隔离观察标准要求,确保能够及时返工返岗。
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对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设置复工营业前置条件,不得将各种形式的现场核查作为复工营业的前置程序,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有序市场环境。
疫情防控期间,简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许可审批程序,试行告知承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对开办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实行“先证后查”。
疫情防控期间,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许可事项到期或登记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可延期至疫情应急响应措施解除后30日内办理,并实行“先证后查”。
疫情防控期间,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到期的,允许疫情应急响应措施解除后15日内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简化电商平台入网程序,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即可办理入网,其他证明资料待疫情应急响应措施解除后30日内提交。
各类复工营业市场主体要科学规范落实消杀措施,坚决避免各类消杀用品管理、储存、使用、操作不当,造成对商品、食品、半成品和原料的二次污染。
疫情防控期间,对复工营业的市场主体,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免费提供消毒液。消毒液领取联系人:马树庭,联系电话:15504831018。
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对发现的市场主体不落实防控责任和违法经营行为,以及人为设置前置条件、制约复工营业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