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晨生)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守初心、担使命,冲在疫情防控一线,全面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组织领导和部署调度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专门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先后印发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文件,并召开2次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对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多次带队深入部分盟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就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尤其是野生动物市场监管进行调研指导。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班子成员,多次不打招呼、不定行程,深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即时责令进行整改,确保杜绝野生动物交易不留死角。实行“日调度”制度,疫情发生以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已召开9次调度会,组织微信工作群调度17次,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特别是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部署即时落实。
迅速开展行动 确保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和超市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市场内发生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立即整改。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花鸟鱼虫市场、餐馆饭店、冷库等监管力度,坚决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管局派出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驻场值守”,严查肉类进货来源和台账,防止发生野生动物违法交易活动;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管局联合林业公安部门开展检查,对发现的某商店售卖野鸡和草兔现场责令焚烧处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督促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如,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取消农村大篷车聚餐,关闭烧烤店、宠物店,严禁农贸市场等场所活禽交易、现场宰杀等行为。截至2月18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75826人次,开展执法行动1442次,检查农贸市场5980个次、商场超市156424个次、餐饮服务单位69706个次,停业整顿241户,查封经营场所10个,封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78个。
加强监测监管 迅速排查处置网络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向全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发出告诫函,指导第三方平台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发出倡议,停止制售野生动物菜品,不采购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制品,删除相关线上宣传内容。美团、饿了么、大众点评等餐饮平台已向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出倡议,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对电商平台上销售的野生动物等信息一律做下架、屏蔽、删除处理。同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网络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迅速对网络主体进行线上排查,目前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共监测电商平台(网站)4772个,下发15家网店、28条疑似违法线索,已全部删除屏蔽信息、下架商品,并依法对相关经营者进行了处理。
大力加强宣传 营造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浓厚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平台、网店、微店、APP、小程序等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出警示告诫,认真执行《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各盟市市场监管局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张贴公告、通知、告诫书,组织召开约谈会,向经营户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规定要求,不参与收购、储存、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做到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