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宁建鹏 樊京铭)2月25日,中国食品安全网从河南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该局按照“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指导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集中查办了一批涉及重大民生的案例,有力地稳定了平顶山市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了市场监管工作的法治化、精细化、社会化。
依法厘清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指示精神,把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市场监管局源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快抓严抓细抓实。他们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围绕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口罩、防护服、预防类药品等疫情防控用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行政约谈、查办案件等措施,依法加强价格监管和安全监管,有效稳定市场价格、确保质量安全。该局党组还细化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单位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服从调度。他们组建了11个督导组,所属价监局组成3个检查组,在疫情期间坚持不间断督导检查。局法规科还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认真发挥好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杨天成(右三)在超市调研市场供应
严格依法监管,坚持规范引领。为更快、更好、更准适用法律依据,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市场监管的法治化水平,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案件的指导意见,组织人员编印了《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市场监管法律服务指南》小册子,对价格、商标、药品、医疗器械等39项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定性依据汇总公布。研究制定了《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时期市场监管执法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提供法律参考依据,以便一线执法人员从快查处案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行政执法的紧急通知》,调整充实了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力量,全天24小时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自1月24日以来,共接受消费者咨询2042件,受理投诉113件,举报383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社会各界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
立足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审核。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平顶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一是立足依法治理,加强执法协作。在疫情防控期间,集中力量,用好用足法律规定,加强部门之间协作联系,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非法制售口罩等防疫用品、哄抬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以及影响防疫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公开曝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二是案件审核统一标准,集中审核。以前,市局7个直属执法办案机构的案件审核由其内审机构负责,各自在案件审核标准、尺度把握上容易出现不一致现象,为了避免出现“同案不同罚”等问题,在疫情防控特别时期,市局进一步加强了案件审核,要求法规科对市局直属7个执法办案机构的行政执法案件集中审核,统一标准与程序。实行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制审核“一盘棋”,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案件审核,程序上、定性上与市局法规科相统一,杜绝“同案不同罚”现象。三是关键领域执法实行统一管理。为有序执法,避免混乱,以市局名义办理的涉价格领域执法案件在疫情期间由市局统一编号,市区内市场监管局的案件于当日报市局备案,实行归口管理。四是法制审核做到快审快结。市局法制机构深入系统研究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正确理解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法本意,做好法治服务保障工作,对处罚案件做到逐一审核,依法快审快结(1个工作日审结),对大案要案,提前介入,强化指导。五是及时关注社会舆情热点,主动分析研判市场监管工作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利用市场监管法治业务微信平台,向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实时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实现了关口前移、防患未然。据统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平顶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人员43799人次,检查农贸市场、药店、饭店、商场、超市、生产企业51673家次,立案查处涉及价格和质量违法案件58起,移交公安机关2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0份,罚款10万元以上案件6起,有效遏制了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孙国权(左二)到药店检查药品价格
强化公共服务,优化行政复议。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发布《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公告》,对办理行政复议等事项建议选用网络、电话等不见面的便民渠道,依法科学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对申请人因感染新冠肺炎治疗、隔离等原因无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或者需要采取听证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和采取中止审理决定,使行政复议工作合情、合理、合法,遵循了行政法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原则。
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依法检查产品质量
加强法治宣传,开展以案说法。一是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告诫书、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紧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深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专门法律知识,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律支撑。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市局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大力宣传与防疫用品相关的哄抬价格、生产销售伪劣防疫用品等涉法行为的违反情形及依据。为做好价格稳定工作,印制300份《经营者价格提醒告诫书》,分发至市区各大药店、连锁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手中,与200多家经营者签订《价格自律承诺书》。对群众举报投诉、存在涨价苗头的12家药店、17家连锁超市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引导广大经营者规范经营,明码标价,确保商品质量,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也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告诫书、签订承诺书、行政约谈、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使一些违法苗头性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遏制。三是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典型执法案例与法律适用准确解读。市局及时搜集一线执法中存在难点问题,组织研判解决,归纳总结本地区典型案例,编写法律解释。在河南省市场监管局2月12日公布的全省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十大典型案件中,平顶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占了4个案件,平顶山市局编写4篇案例法律解释被省局推荐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河南省司法厅。
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杨天成说,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时刻谨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依法扎实做好特殊时期的各项市场监管工作,在市场监管战“疫”中接受人民的监督和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