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俊 记者程伯全) 日前,记者从攀枝花市盐边县市场监管局获悉,按照上级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春雷行动2020”,该局从主体责任、制作加工规范、人员健康管理、分餐制度和清洁消毒五个方面,严格要求各备案开餐的餐饮服务单位,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已有43家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进行了备案,同时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发放了《关于加强单位食堂疫情防控的六条措施》《关于加强单位食堂疫情防控的九项要求》。
该局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材应查验供货商资质,并索取供货票据,做好台账记录;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严禁在食堂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现场宰杀活畜禽,严禁制作或经营售卖野生动物制品。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所有菜肴必须烧熟烧透,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提供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每餐食品应按规范要求做好留样。
针对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需测体温、戴口罩,操作前需洗手消毒;食堂就餐人员进入食堂需测体温、戴口罩。凡需居家隔离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停岗就诊;发现就餐人员体温异常,做好记录,按规定上报。就餐过程实行盒饭制,分散用餐,严禁集体用餐。
此外,该局强调,各餐饮单位每天要对加工场所、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餐饮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提倡自带就餐用具。
据介绍,随着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盐边县各有关部门均在积极开展“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该局也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提供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集体用餐安全,更好地促进复工复产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