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全面落实包头市委市政府、市疫情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在联防联控中的作用。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零售药店规范管理。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泽瑞)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零售药店规范管理。
强化营业场所管理
要求药店在入口处张贴佩戴口罩、体温检测、购药须知、公布疫情防控定点医疗机构和所在社区联系电话等提示语。设置隔离桌等方式划定顾客购药区,限制顾客在店内活动范围。营业场所每4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定时开窗通风,做好消毒记录。
严格体温检测和购药管理
入口处设置体温测试工作台,安排专人进行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和有发热症状的顾客,立即报告社区或按属地疫情防控办要求妥善处置;对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的,详实登记购买或使用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所等信息,并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推荐、鼓励窗口购药,通过二维码扫码交费,减少人员间的直接接触。
强化营加强店内员工管理
要求药店建立监测制度,每日记录员工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上岗。员工上岗时要着工作服、佩戴口罩,洗手并用酒精消毒。要接受必要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必须在职在岗,积极宣传科学的防护知识,指导顾客科学合理用药。
强化监督检查
要求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严把购进渠道关口,确保经营药品可追溯。严防疫情防控期间购进非法药品和防护用品,严禁销售非法药品和不合格药品及防护用品。
保障药品供应充足
督促各药店密切关注重点药品及防护品购销情况,积极组织货源,严格价格自律,主动落实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及防护品供应的社会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