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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小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复工指南

2020-02-18 17:04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蒋滢
摘要:近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小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复工指南,复工单位需按照指南要求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和员工管理工作。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连待待 戴正聪)当前诸暨市疫情防控呈现平稳态势,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积极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总要求,为方便小食品加工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切实避免因聚餐、聚集导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近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特制订《小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复工指南》,让广大小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对照指南做好相关复工前准备。

复工范围。小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限指个体工商户)须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承诺后方可复工。提醒注意!餐饮业禁止堂食,限提供外卖、网络订餐、到店自取。酒吧、茶室、咖啡厅等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暂缓复工。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小食品加工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和员工管理工作,补办承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企业有关复工复业要求向所在地镇乡(街道)申请备案。

复工条件。小食品店复工条件:上岗员工均为无需隔离医学观察以及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本地人员或春节假期至今驻留本地的外地人员(其他人员将按照最新防控政策执行),凭身份证+绿色健康码+有效健康证上岗。所有员工测量体温(每天两次)并做好台账记录。从业人员、消费者进店一律要求戴口罩。配备满足实际需要的口罩、消毒水、测温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工用具进行消杀防疫(每天两次)并做好记录。消费者进店之前必须先测温,并登记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如发现异常人员要及时上报。

餐饮店复工条件:上岗员工均为无需隔离医学观察以及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本地人员或春节假期至今驻留本地的外地人员(其他人员将按照最新防控政策执行),凭身份证+绿色健康码+有效健康证上岗。禁止堂食,限提供外卖、网络订餐、到店自取。外卖送餐应采取无接触式配送方式。所有员工测量体温(每天两次)并做好台账记录。员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上岗前手部进行清洗消毒。配备满足实际需要的口罩、消毒水、测温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严格做好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具、加工刀具砧极、盛装容器等的清洁、消毒(每天两次),并做好记录。要求消费者戴口罩,消费者确需进店的必须先测温,并登记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如发现异常人员要及时上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经营,食品加工制作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畜禽。

食品加工小作坊复工条件:上岗员工均为无需隔离医学观察以及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本地人员或春节假期至今驻留本地的外地人员(其他人员将按照最新防控政策执行),凭身份证+绿色健康码+有效健康证上岗。所有员工测量体温(每天两次)并做好台账记录。从业人员进入加工场所前严格洗手更衣,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口罩,清洗、烘干、酒精消毒手部。配备满足实际需要的口罩、消毒水、测温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工用具进行消杀防疫(每天两次)并做好记录。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经营,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所有进入加工场所人员须戴口罩、测温检查,并登记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有异常人员要及时上报。

开展复工前经营者需承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已熟知以上复工条件并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自觉承担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承诺疫情防控期间不招收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上岗职工已逐个审核符合条件;对违反承诺和防疫规定的,接受停工要求至疫情一级响应结束,接受被相关部门定为失信人的惩罚。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做到对社会和公众负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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