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获悉,近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通告》。《通告》中明确了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沈赓前 记者 黄永建) 为保障全省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维护广大医务工作者、患者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国务院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中的药品、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重点药品、医疗器械品种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近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通告》。
《通告》明确了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以及过期药品等假药、劣药;生产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以普通或者工业用防尘口罩冒充医用口罩;回收利用过期失效或者已使用医用口罩等制售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防护产品;生产销售未经注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其他影响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违法行为。
《通告》明确了对疫情防控期间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各类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工作要求,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
《通告》下发后,省药监局协调并通过中国新闻网、今日头条、中国食品药品网、山西广播电台、山西晚报客户端等媒体平台进行发布。各市、县局在辖区内所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全省药品监管部门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督促经营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震慑警示经营者务必引以为戒,严格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