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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元宝区市场监管局“三严”举措全面落实药品零售实名制

2020-02-17 12:08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刘龙基
摘要:丹东市元宝区市场监管局全方位排查登记和掌握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的发热、咳嗽人员相关信息,落实药品零售实名制。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刘龙基) 为进一步抓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排查登记和掌握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的发热、咳嗽人员相关信息,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丹东市元宝区市场监管局实施“三严”举措落实药品零售实名制。

严格监管检查。为提高检查效率,实行网格化监管,组成执法小组8个,每天对全区132家药房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药店做好经营场所消毒、通风,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药店工作人员全部佩戴口罩,对入店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告知督促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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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药房进行检查

严格信息登记。发放《药品零售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为规范》和《告诫书》264份,并张贴在药店显著位置,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每天对前来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医疗器械的患者信息进行详细的登记,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暂不销售药品。

严格信息报送。各药店经营者每天下午13:00点前,及时准确报送药品使用者的详细情况,元宝区市场监管局汇总后上报相关部门。

在此,元宝区市场监管局呼吁全区人民群众和药品零售药店,认真配合做好购买发热药械人员信息登记及排查工作,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狙击战。元宝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零售药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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