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徐勇 彭莹)应急处突,迅速决策部署。疫情就是命令!大年初一晚上,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柏芳在工作群里通知:新冠疫情防控刻不容缓,初二早上召开紧急会议,各班子成员立即全员返岗。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区市场监管局庚即确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成立药械及价格检查、餐饮检查等10个工作小组,局领导班子分别牵头负责,靠前指挥,即作指挥员又是战斗员,确保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明确要求,立即行动落实
按统一安排部署,药品及价格检查组第一时间明确工作重点及要求,将检查重心放在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液等紧缺防疫物资和保障群众生活必须的食品、肉菜价格上,积极响应,周密部署,快速行动,由分管领导带领药械化监管股、价格监管股、药械化执法中队全体人员第一时间进驻各大市场药店,开展地毯式巡查,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首战告捷,全面巡查排查
检查组紧绷药械安全监管弦,在开展地毯式巡查的第一天(1月26日),查处了第一起违法行为,取缔一游商在世纪新村桥头贩卖无购进票据、无经营手续并过期的一次性口罩和劳保口罩,货值金额约1800元。
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药械零售环节扩散,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精准摸排身体异常人员工作流程及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区药品管理协会下发了《关于药品零售行业“强化行业自律、携手疫情防控”倡议书》,通过定标准、定流程、严要求,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行业监督作用的方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药店必须配备额温枪、下架发烧退热、止咳镇咳类药品、严格执行店面消毒杀菌并做好消杀记录、接待的每一位顾客必须做好登记,并记录温度,如遇体温≥37.3℃的顾客,立即上报当地社区。检查组对各家药房购进渠道、药械价格、物资储备、销售记录、防疫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逐一检查,对不达标的药店一律暂停营业。
稳控物价,规范市场秩序
疫情期间,口罩、医用酒精、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容易发生较大价格波动,检查组针对性迅速行动,1月25日(大年初一)拟定价格《提醒告诫函》,在各大商场、超市、药店在醒目位置张贴,通过区药品协会等行业微信群、区融媒体中心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并指导区药品协会做出疫情期间药品、防疫用品的价格《承诺书》,要求各商家诚实经营,明码标价、不跟风涨价、不串通涨价、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散布谣言、不谋取暴利。防控期间,集体约谈了眉州药房、千方药房等11家药品连锁公司企业负责人,就口罩进货渠道及价格明确工作要求。
检查组认真落实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从1月26日起,对中心城区永辉超市、上铖超市、大润发等主要超市销售鲜肉等生活必需品以及眉州药房、小海药房、一心堂等主要药店销售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情况开展巡查。及时对鲜肉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涨做出预警,为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加强价格举报应急处理工作,落实12345平台工单四小时内答复投诉人、12315涉及疫情投诉两小时内联系投诉人的相关规定,截止目前,共处理“12345”、“12315”“人民网”等转来与疫情相关的投诉、举报246件,处理率100%,满意率100%。
行业齐心,协力物资供应
区药品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发出价格《承诺书》、《药店零售行业“强化行业自律、携手疫情防控”倡议书》,切实履行药械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同时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定,不捏造散布涨价消息、哄抬物价;做好营业场所卫生管理,坚持消毒,要求员工一律配戴口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为顾客测量体温,做好发烧、咳嗽、乏力人员登记上报工作,向顾客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区药品管理协会积极协调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社会力量,容和医药、眉州药房、新渔生物科技、国为制药等16家医药企业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向本市医院、应急指挥中心、红十字会等防疫战线上的单位以及武汉雷神山医院、武汉市慈善总会捐赠了防护服、医用口罩、橡胶检查手套、消毒液、药品等防护物资共计290.9925万元,共同打好疫情防疫攻坚战。
严格执法,打击违法犯罪
检查组共出动检查人员450余人次,巡查药品零售企业550家次、市县级医疗机构1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7家、化妆品经营及美发店8家,按市市场监管局文件要求责令暂停营业2家,责令整改7家。对防疫期间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共立案查处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件、化妆品违法案件4件、价格违法行为6件,其中查处了华仁堂等经营无注册证医疗器械、祥和源大药房等药店不明码标价典型案件,罚没金额共计10.175万元。
另外,在疫情防控期间,区市场监管局迎接了胡元坤市长、市市场监管局王世林局长等领导对药品及价格工作的督查,工作获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