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监管

浙江
下拉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六批疫情防控价格违法案例

2020-02-14 17:36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蒋滢
摘要: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余姚、舟山、东阳等地9起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案例,保障市场秩序平稳运行。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连待待 戴正聪) 为维护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夜以继日奋战在执法一线,对各经营者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对不听劝戒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不法商家持续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六批疫情防控价格违法案例。

案例125日,宁波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对余姚市天一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分别以2.20/包(20只装)、0.70/包(10只装)的价格购进一次性无菌医用口罩,后分别以10/包、5/包的价格对外出售。120日以后,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提高价格,在进价未变的情况下,将上述两种口罩以10-25/包的价格对外出售,其中进货价为2.20/包(每包20只)售价为20/包、25/包;进货价为0.70/包(每包10只)售价为10/包。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查处。

20200214174618911.jpeg

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余姚市天一大药房有限公司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案例2128日下午,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辖区建设路吴兴龙海百货超市进行检查。经查,该超市在121日、123日以进价分别为1元、2元、4元的价格,售价分别为3元、7元、20元的价格销售三款一次性口罩,另销售的某品牌N95口罩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调查。

20200214174551895.jpeg

吴兴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龙海百货超市哄抬价格及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案例3131日,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先后接到3起投诉举报,反映浙江自贸区衡滨商贸有限公司高价销售口罩。该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日野口罩苏尔基口罩售价均为500/盒(50只装),进货价为49/盒。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20200214174710785.jpeg

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查处衡滨商贸有限公司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案例4131日,东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东阳市方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巍山综合连锁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123日该药店从日用品店购进FACE MASK防尘口罩5盒,进价为7/盒,当日以40/盒价格对外销售。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调查。

20200214174340451.jpeg

东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方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巍山综合连锁药店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案例522日,鹿城市场监管局接到公安移交线索,称温州市鹿城区双屿吴青如食品店在网上高价销售口罩。经调查,当事人将进价4/个的防尘口罩,在网上以8-12/个的价格对外销售;将进价为15/包(50只装)的一次性口罩分别以70/ 包和60/包的价格在网上销售。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调查。

20200214174439969.jpeg

鹿城市场监管局查处吴青如食品店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案例6128日,根据举报,湖州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对禹越镇伟良副食店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店所有在售商品都未标明价格,同时,在进价不变的情况下,126日下午对三款在售禹越缘王牌大米(江苏苏中米业有限公司生产)进行了突然涨价,由原每包120元、110元、95元分别涨为160元、150元和145元,涨价幅度达到33.3%-52.6%。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调查。

20200214174305121.jpeg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伟良副食店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案例7:接举报,临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人民路农贸市场进行了依法检查。经查,农贸市场内当事人陈美芬经营的豆制品摊位所销售的油泡价格高达15/斤。经当事人陈述,上述油泡为其制作放在摊位上进行销售的,平时售价为7/斤。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同期农贸市场内其它豆制品摊位油泡售价为10/斤。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20200214174409104.jpeg

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人民路农贸市场陈美芬经营的豆制品摊位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案例8:接举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莲都区局对莲都区府前菜市场刘荣其猪肉店进行检查。经查,128日(正月初四)至131日(正月初七)期间,当事人无视市场监管部门禁止哄抬物价的公告精神,在猪肉购进价格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将瘦肉、五花肉、仔排等4个部位的生肉销售价格上调33.350%,有部分五花肉销售价格达到45/斤,增幅60.7%。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调查。

案例9:接举报,嘉兴市桐乡市市场监管局对桐乡市广福大药房进行了检查。经查,桐乡市广福大药房销售松栢牌治咳川贝枇杷滴丸(60/瓶)、999牌医用退热贴(4/盒)、胃康灵胶囊(32/盒)、葵花牌小儿腹泻贴(2/盒)时,均未标明销售价格。该行为构成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查处,罚款4000元。

20200214174519478.jpeg

桐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广福大药房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