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12日,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州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告知书》要求,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贾镕 记者程伯全)按照四川省、凉山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2月12日,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州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指出,企业要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要求对生产条件进行自查和评估,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性能和生产经营场所消毒杀菌达到标准要求,对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和疫情防控条件的生产主体,暂停生产。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开展疫情防控培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内部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企业开工后,要严格执行场所设备清洗消毒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同时,严格过程管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告知书》要求,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努力增加供给,充分发挥线上线下优势,统筹安排货源,及时补货,畅通物流通道,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