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吴秉兵 史银飞 记者李黎 发自江苏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3月16日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食安办、区人民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及区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四方面”联合部署,开展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3·15”晚会曝光的“辣条”食品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行动。
第一,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一是严查学校餐饮主体,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明、食品的采购和储存、食品加工卫生、学生用餐管理状况、食物中毒事故防控等情况落实。二是严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小食杂店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检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经营者是否有有效健康证明等,是否存在采购销售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行为。三是加强对“辣条”主要供货来源的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做到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二,加大清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是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校园及周边的清查力度,全面检查其生产经营区域和食品与食品原料库房;二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三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两超一非”食品与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辣条”的“黑窝点”“黑作坊”,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向检察机关备案。
第三,加强监督抽检,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一是结合该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辣条”等食品的监督抽检。二是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涉及生产环节的,对食品生产者进行核查,督促其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涉及经营环节的,督促销售者下架、停止销售、退回或销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第四,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二是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采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等多种形式,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识假辨假、安全消费意识及能力,向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宣讲长期食用此类食品存在的健康风险隐患,鼓励家长及社会公众对“三无”产品及其违法经营者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及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