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0日下午召开的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费高云宣读了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命名名单,他们分别是: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市江宁区、无锡市锡山区、无锡市惠山区、丰县、邳州市、常州市天宁区、苏州市虎丘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相城区、如皋市、南通市崇川区、灌云县、连云港市连云区、淮安市清江浦区、建湖县、高邮市、沭阳县、宿迁市宿豫区。至此,2018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核评价工作圆满结束。
近年来,江苏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有力提升了全省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此前,2016年度、2017年度共有29个县(市、区)获得“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