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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非法售卖口罩典型案例

2020-02-09 11:42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赵泽瑞
摘要:为保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以遏制制假售假为重点,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暨联合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开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的执法稽查行动,助力打赢疫情阻击战。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孙荣 李晨生) 2月1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暨联合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快速响应,立即行动,以遏制制假售假为重点,坚决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开展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的执法稽查行动,有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市场安全,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现发布第一批非法售卖口罩的典型案例。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销售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案:2020年1月30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包头市某劳保用品店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涉嫌侵犯注册商标“3M”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经查,供货人“XX劳保”于1月25日购进涉嫌假冒的“3M”口罩1650只并加价销售。经3M中国公司鉴定,其销售的“3M”口罩为假冒“3M”口罩,外观印刷及产品材质和性能与正品不符。目前,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立案调查此案,并将于近期作出处罚决定。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假冒“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案:2020年1月31日、2月1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红山区分局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称“红山区XX箱包店”和“红山区XX购物中心”所销售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涉嫌为假冒商品,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核查。

经查,“红山区XX购物中心”购进“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共计10000个,截至检查时已全部售完;“红山区XX箱包店”购进“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共计3000个,截至检查时尚有820个口罩尚未销售。按照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在其官网上所发的声明,经过与官网发布标准的严格比对,认为上述商品涉嫌侵犯“飘安”口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红山区分局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利用微信销售假冒“3M”口罩案:2020年1月27日,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接到居民举报称 “有人通过快递公司邮寄销售假冒3M口罩”,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对该快递公司营业部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尚未寄出的涉嫌侵权3M-9001型口罩1400片。经初步查证:巴彦浩特居民刘某通过微信购进涉嫌假冒3M口罩5000片,并通过个人微信朋友圈、线下交易的方式,以每只15元左右的价格进行销售,截至案发之日,已售出1963片。当事人涉嫌违反《商标法》第六十条相关规定,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正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假冒“3M”口罩案:2020年1月26日,阿拉善盟12315接到巴彦浩特一居民投诉,称其在某便利店购买N95口罩,一盒10片口罩卖300多元。接到投诉后,阿盟市场监管局联合阿左旗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检查中发现,该文具店购进并销售的960片标称3M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3M9001型口罩系涉嫌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经查,该文具店销售的口罩、84消毒液等还涉嫌违反《价格法》高价销售。阿左旗市场监管局正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赤峰市喀喇沁旗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无证无照销售口罩案:2020年1月29日,赤峰市喀喇沁旗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郭某某在马路边销售口罩,现场销售的口罩情况有:针织口罩80只,售价2元/只;医用外科口罩30只,售价6元/只;一次性口罩8包,每包20只,售价20元/包。经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当事人销售的医用外科口罩为二类医疗器械,当事人无法提供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当事人也不能提供有效的购进手续、供应商资质等票据。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的口罩进行依法查封扣押,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案:2019年 2月4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包头市昆区某劳保用品部假冒“3M”口罩时发现,该劳保用品部经营者从包头市稀土三厂收购回3M口罩1650只(其中3M 9041型850只、3M9005型800只),2019年1月24日当事人分两次将该批口罩销售给某公司。经3M中国公司鉴定,全部为假冒“3M”口罩,外观印刷及产品材质和性能与正品不符。目前,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立案调查此案,并将于近期作出处罚决定。

赤峰市宁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经销未经查验供货者资质和医疗器械合格证明文件的防护口罩案:2020年1月29日,赤峰市宁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某药房涉嫌经销未经查验供货者资质和医疗器械合格证明文件的防护口罩。同日,执法人员对该药房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1月份,从私人手中购入防护口罩,未经查验供货者资质和医疗器械合格证明文件,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按照特殊时期从重从快处理的要求,做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赤峰市巴林左旗查处销售假冒一次性使用口罩案:2020年1月31日,赤峰市巴林左旗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综合商店购买了6袋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每袋12元。后看到飘安控股(河南)有限公司发布的声明函,发现自己购买的飘安牌一次性口罩与正规飘安牌一次性口罩存在多处不符,怀疑是假冒产品,遂到我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到现场根据飘安控股(河南)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声明函,从口罩的颜色、产品名称、包装数量、产品批号编排方式等方面,经过严格对比,判定该批口罩确实为假冒商品。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400元的行政处罚。另外一起类似案件正在调查中。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2起假冒口罩案件:2020年2月3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某中医诊所涉嫌销售假冒3M口罩。现场查扣3M口罩249个,案值7500元;某军品劳保批发部,涉嫌经营假冒、超过保质期口罩 700个,3M口罩滤芯900个,价值19500元。这2起案件正在依法立案调查。

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管局查处销售“三无”口罩案:2020年1月29日,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举报信息:某内衣商行高价销售口罩。同日,执法人员对该内衣商行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标称口罩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厂家、生产厂址等信息。执法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对涉案产品进行了扣押。调查核实,当事人经营的标称“MASK”的口罩其外包装未标注生产厂家、生产厂址等信息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建议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标识要求的产品的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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