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切实落实新型肺炎防疫防控工作要求,盘锦市市场监管局提前印发《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前监管 全面做好新型肺炎防疫防控工作的提示》。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任明皓)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的统一要求,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前的监管和宣传引导,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既保证食品生产供应,又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人员张贴通知
近日,盘锦市市场监管局提前印发了《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前监管 全面做好新型肺炎防疫防控工作的提示》,通过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求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复工前要严格落实三方面措施: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防疫防控责任。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重点加强对畜禽产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严禁采购加工野生动物。二是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上岗前要进行全员健康检查,记录每名人员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不能从事食品生产。要严格遵从新型肺炎防范指引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防疫主管部门报告。三是要加强对厂区环境和设备消毒管理。严格成品检验和出厂把关,切实保证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