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强饮食安全防护,咸宁市于2月3日发出消费提示,全面取消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聚餐,并实行线上订餐或电话订餐,严禁各类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熊源 周毅宏 记者胡毅)2 月 3 日,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 2020 年 4 号消费提示,提示各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市民在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后,需加强餐饮食品安全防护,不要参加任何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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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提示显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咸宁市城区内各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立即取消承办各类集体聚餐(含农村自办宴席活动)和一般性聚餐;实行订餐、配餐、送餐,消费者应采取在线上订餐或电话订餐,由相关餐饮服务单位配餐、送餐。
该提示称,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三部门《关于加强市场监管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各项规定,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该提示建议所有单位食堂最好不要复工,如果要复工,所有单位食堂应采取一次性餐盒分餐制,用餐人员取餐后单人、单桌、单独进餐,避免人员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