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 程伯全)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各部门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工作运转,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机关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在到岗后,必须到医院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到岗后每天晨检(必须执行体温测试),操作时必须戴口罩、穿操作服。生病的从业人员一律暂停后厨工作,机关就餐人员应保持身体健康,自觉听从单位安排。对从湖北等重疫区返回人员,一律按照州人民政府 1 月 28 日通告执行。机关食堂开业前,应进行全面彻底的环境消杀工作,营业期间,每天应坚持早晚环境消杀,应配备体温检测和洗手消毒设施,就餐前就餐人员应测试体温,用洗手液或香皂在流动水下洗手,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所在单位要主动报告 疾控部门,并按要求规范处理。
疫情期间,机关食堂就餐一律采取分餐制,不在食堂聚集就餐。分餐制可采取盒饭送餐、轮流或分散等方式,就餐场所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禁止采购、食用野生动物,禁止采购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的肉类,所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都要进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各机关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对采购食品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加工规程,食堂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摄氏度。50人以上就餐规模的机关食堂,要执行食品留样制度,采购食品留样柜, 实行每顿餐饭留样,留样标准为每样菜品 125 克,留样时间在 48 小时。
此外,通知还要求食堂餐厨垃圾要每天收集、清运,对盛装垃圾的容器要每天进行消毒处理。 一律不对外营业、不对外承办宴席。各部门要切实确保食品安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负责制,主动向马尔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食品经营证照,避免无证无照经营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守住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底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马尔康市的州直机关要主动接受马尔康市市场监管局的监督管理工作,由马尔康市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检查和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