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提示函,要求各供餐单位严格遵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对食品加工区和就餐场所的卫生管理。
2月3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提示函》,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机关、企事业单位暂停食堂经营使用,倡导单位职工回家就餐。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局对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出系列要求。职工如需在单位就餐,要科学合理安排轮流就餐时间,压缩每餐就餐人数,就餐期间减少不必要谈话交流并缩短就餐时间。建议实行盒饭制,个人自带餐具,取餐后返回办公地点单独用餐。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强化对食品加工、贮存和供餐环节管控。食品操作间的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相对分开,食材加工严格保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
加强食品加工区和就餐场所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食品加工区、就餐场所和电梯间实施清洗、消毒、通风。配备洗手消毒设施。严格从业人员和就餐人员健康管理,对进入食堂的从业人员、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防护提醒,积极宣传防控知识。(焦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