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乐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通知对落实属地管理、食堂风险管控等作出明确规定。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邓梦 记者程伯全)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文件精神,日前,乐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做好食堂风险管控工作,同时做好节后返岗摸排工作,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严格进货查验,做好索证索票工作;严格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烧熟煮透,工作人员按规定穿戴;严格落实消毒保洁制度。
通知建议,开餐单位采用轮流或分散的方式就餐,避免职工集中用餐。同时规定,单位食堂一律严禁对外承接宴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