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南充市顺庆区一市民取消婚礼时与婚庆公司发生消费纠纷,顺庆区市场监管局细心调解,化解消费纠纷,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消费权益。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贾海燕 陈瑷 记者程伯全) 南充市顺庆区芦溪镇赵先生计划于1月28日举行婚礼,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导致婚礼未如期举行,婚庆公司拒绝退还赵先生支付的定金,在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细心调解下,该消费纠纷得到化解,赵先生的合法消费权益得到维护。
据调查,赵先生于1月中旬与芦溪镇某婚庆公司达成协议,购买该公司的婚庆服务,原计划于1月28日举办婚礼,支付定金1000元。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婚礼未能如期举行,1月27日赵先生及家属找到婚庆公司,要求退还1000元定金,双方经过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
该局工作人员向经营者了解情况,经营者提出了几条质疑:一是经营者承认与赵先生达成了协议,同时收取了1000元定金,当时双方约定婚礼方不得反悔,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不退定金;二是婚庆公司在达成协议收取定金后,在广告公司制作了赵先生婚礼用的喷画两张,费用500元,向花店购买鲜花费用200元,聘请婚礼主持人费用500元,总共支出费用1200元;三是婚庆公司也理解因为特殊情况婚礼无法举行,同意延期,在后期的费用中抵扣定金,赵先生不同意延期举行。通过了解了消费者、经营者双方的想法后,该局工作人员向双方宣传了《消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双方享有的权益和应当承担的义务进行了解读,最终,双方接受了该局的建议,达成一致,由婚庆公司向赵先生交付婚礼用的两幅喷画同时退还部分定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