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春辉)1月30日,邯郸市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行业规范整顿的通知》,明确要求,增强餐饮环节疫情防控意识,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水平,确保全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加强人员管理,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排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接触过疫区病人、正在发烧或近期是否去过武汉等,对隐患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通报相关部门,严禁上岗从业。督促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强化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必须戴口罩并每天按时更换。
做好消毒工作,保持场所卫生。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对食品加工区、就餐场所、电梯间和人员通道进行清洗、消毒、通风。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并严格做好消毒记录。
履行主体责任,遵守操作规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强化对食品加工、贮存、供餐等各个环节管控。督促各网络订餐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出现流动病源。
强化监督检查,打击违法犯罪。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肉及肉制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检疫不合格或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格落实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禁令,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在在经营场所圈养和现场宰杀畜禽动物。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采取重点防范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承担社会责任。倡议各餐饮服务单位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组织、举办、承办城乡各类群体性聚餐(包括农村聚餐)。疫情期间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要在就餐场所设立新型冠状病毒发病症状提示牌和监测点,配备相应测温器具,严格筛查就餐人员,如发现就餐人员存在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