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同安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两家药店因为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立案处理。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赛 陈重捷 陈晓萃 记者陈家华) 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以来,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同安区两家药店因未明码标价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检查现场
1月28日,同安区新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新民镇梧侣社区一家药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在架销售的“复方感冒灵颗粒”等药品未明码标价,店内负责人表示因年前店内盘点,部分药品价格标识未及时张贴。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人民币。
1月30日,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滨州五路一社区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内销售的双黄连口服液、蛇胆陈皮口服液等药品未明码标价。经查,该店因近期扩大规模,价格标签库存不足致使部分药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及时采购价格标签,根据进价合理定价并明码标价,同时当场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连日来,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力量,加大对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市场检查力度,截止1月30日,共检查集中交易市场226个次,检查零售药店等口罩、消毒产品重点经营单位661家次,受理口罩类产品价格投诉168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合理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口罩等防疫用品的市场监管,重点检查商家进货渠道、存储及销售环节,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