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陈瑷 记者程伯全)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充市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严密措施,结合“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严格监督管理,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通过“诉转案”等渠道,重拳出击,查处了5起疫情期间违法行为。
案件一:营山县科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23店涉嫌非法渠道购进口罩案
1月26日,该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该123店进行检,发现该店销售有标示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豫械注准2019214004,批号: 20200119 生产日期:2020年1月20日 规格型号:长方形,适用范围:医用),经初步核实,豫械注准2019214004注册产品名称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与实物名称不一致。当事人无法现场提供该批次口罩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证明,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该批次一次性口罩240个,同时发现该店销售有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粉红色口罩共计1100个,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购进票据和供货方资质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粉红色口罩”进行扣押,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二:罗某涉嫌销售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口罩案
1月27日,该局接举报,称有人在化育桥附近销售无中文的口罩,人与货均被带至派出所。该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罗某销售的口罩外包装印有“FACE MASK SURGICAL DISPOSABLE”等外文这个包装的口罩有两种,一种口罩是白色的,还有一种口罩是蓝色的,均没有任何的中文,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现场不能够提供购进票据等。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口罩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共扣押防护口罩3340个,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三:营山县求知堂文具用品经营部涉嫌销售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口罩案
当事人方某与罗某(已另案处理)于1月27日一起前往南充采购外包装标识为“FACE MASK SURGICAL DISPOSABLE”的一次性口罩回营山销售,数量共计5400个。该批口罩外包装除有“FACE MASK SURGICAL DISPOSABLE”等字样外无任何中文标识,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批次口罩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证明,该批口罩已销售完毕。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四:营山本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66店涉嫌销售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口罩案
该局在调查营山县科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23店涉嫌非法渠道购进口罩案中发现,本案当事人在该123店以0.9元/个的价格购进了10000个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粉红色口罩又以2元/个的价格销售给顾客,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批次口罩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证明,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待售上述口罩300个,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五:营山本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78店涉嫌销售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口罩案
该局在调查营山县科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23店涉嫌非法渠道购进口罩案中发现,本案当事人在该123店以0.9元/个的价格购进了9000个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粉红色口罩又以2元/个的价格销售给顾客,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述口罩已销售完毕,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批次口罩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证明,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