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梁国良)为进一步督促安徽省铜陵市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铜陵市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主动签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具体承诺如下:
农贸市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按照《铜陵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二号)》要求,坚决禁止活禽交易,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
三、督促内部经营者提升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不图一时之利,不采购、销售、存养、贩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加强巡查力度,督促内部经营者勤洗手、勤消毒,佩戴口罩经营,一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五、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定,督促内部经营者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借机哄抬价格。
商场超市: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按照《铜陵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二号)》要求,坚决禁止活禽交易,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
三、加强对员工防疫知识培训,提升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从我做起,勤洗手、勤消毒,佩戴口罩上岗,一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四、按照防疫要求,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台面、扶手等进行消毒。收银台、电梯扶手等人员密集接触区域消毒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
五、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定,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借机哄抬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