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程伯全) 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力以赴,组织力量加强对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的监管,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行为。
案例一
1月23日,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玉贤大药房零售连锁公司水晶店销售未明码标价的3M牌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无呼气阀)。执法人员于1月23日前通过多种方式向经营者送达告诫函,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但当事人拒不遵守,擅自涨价,引发多起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该局将于近期依法从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1月26日,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峨眉山天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12箱(4000只/箱)共计47500只“医用外科口罩”,货值金额6.1万元,发现该批产品内外包装生产批号、产品名称不一致,涉嫌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该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监管人员在市场检查
案例三
1月26日,井研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马踏镇农贸市场内商户涨价销售口罩的行为进行检查。经查,该店主要销售日用百货等物品,在疫情期间临时购进口罩高价销售,且未标明销售价格,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行为。针对上述情况,该局已对该商家立案调查,对相关产品进行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四
1月27日,夹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夹江县李记大药房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0月24日购进一次性医用口罩650个,高价销售且未明码标价。检查时,当事人上述口罩已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未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该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1月27日,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乐山仁安堂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guijun”口罩没有明示产品销售价格,且无口罩的供货商资质和购进票据,执法人员依法对口罩予以暂扣。经查,该批口罩是非医用KN95口罩。该局将对该店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要求药店必须明码标价且注明非医用口罩。
案例六
1月27日,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乐山市市中区福惠堂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药品均未明码标价,涉嫌构成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该局进行了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七
1月28日,乐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进行巡查时,发现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路边有两箱口罩,现场有两人正在售卖。该局执法人员上前询问,一人当即离开现场。经现场查实,该批口罩约3000个,口罩上无中文标识(有日文、韩文等标识),无检验报告,无进货发票。执法人员立即现场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责令当事人带上该批口罩进货票据、本人身份证到乐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配合调查。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乐山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理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要心存侥幸,顶风作案,违法必究,严惩不怠。据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口罩等防疫用品的市场监管,希望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如发现违法线索,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